舞钢市民政局诚信“红黑榜”发布及
联合奖惩制度(试行)
为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特制定舞钢市民政局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制度。
一、发布目的
在全市普遍推行民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通过信用制度建立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二、发布内容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和舞钢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发布。
三、发布方式及时间
根据民政权力清单所规定的公开范围,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可通过单位文件通报、舞钢信息网、信用中国网等门户网站等发布。
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根据业务特点,采取按年发布的形式。如遇特殊情况,可提高发布频度。
四、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按时推进。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发布工作。
(二)注重沟通,认真配合。要加强沟通联系,认真配合做好相关事项和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及安排,在实施步骤上相互衔接。
(三)及时总结,加强报送。
2020年3月19日
舞钢市民政局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