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一份由陕西省志丹县公安局顺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在微博热传,该所在证明中斥责志丹县房管局要求群众办理户籍证明的行为无理,并希望“简化荒唐证明”。
从当年“我妈是我妈”到证明自己是老人,再到子女入学还需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奇葩证明种类之丰富多样,令人大跌眼镜。曾有人吐槽道,“中国人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办证的路上。”
早前,广州一位政协委员公开展示了一幅《“人在证途”图》,长达3.8米,包括常用的103种证件:出生证明、就学证明、工作证明、死亡证明……真是“人生不满百,要办百个证”。还有人在网上晒出“行政审批长征图”,要把103个证件办出来大约需要提交户口本37次、照片50张、身份证73次,到60个单位部门盖100个章,交28项办证费。为办事,“磨破嘴、跑断腿”的人不在少数。而这之中,“奇葩证明”更是让不少人怨声载道。
应该承认,提供有效的证明作为办事依据,本无可厚非。但诸如外出旅游要证明“我妈是我妈”、买房要开具“未婚证明”、残疾人要开具“残疾人证明”、领取养老金需要开具“未死亡证明”、让一岁小孩开“无犯罪证明”等等这类奇葩证明,带来的不仅是“证无可证”的尴尬与无奈,更是民众心头不可承受之痛。
诚然,有的部门让开具此类的奇葩证明是“依规办事”,然而多数的“依规办事”有时候并非法律条文、制度规定,而是一些不成文的规则,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作风和“改变就要责任自负”的无奈之下,只好“依规办事”。这背后体现的不仅是相关部门优化服务意识和能力的缺乏,更是公共服务中的刻板与冷傲。
另外,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壁垒,也是“奇葩证明”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信息互不共享,造成基础信息的高度集中,各部门就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彼此之间只有通过纸质的证明,才能保证手续的完善,由此形成了各个窗口的循环证明。而这些部门的分布又相对分散,于是,就让群众陷入“跑断腿”的尴尬境地。一项调查表明,在过去的一年,百姓办一个手续,有近13%的人跑了10趟以上,而3趟以下就办完的,不到1/3。
针对“奇葩证明”现象,在今年6月全国“放管服”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然而,再好的制度,只有将其落到实处,才能对根治“奇葩证明”起到应有的作用。
要根治“奇葩证明”,不仅要在行政管理上“合并同类项”,让群众少盖几个章,少跑几段路,更要用信息化的手段连接“信息孤岛”,建立信息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共享,实现“一证行天下,一网查所有”。
另一方面,除了加强上述这类顶层设计之外,基层机构和公职人员也要在服务意识上“做加法”,要做到人性化的服务。在设定审批事项、设计办事流程时,要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管制思维行事。只有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意识多跑路、让担当精神多跑路,才能让百姓少跑腿、少受气,才能让老百姓少一些“证无可证”的无奈。
另外,关于“奇葩证明”产生的根本原因,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这是中国从熟人社会向契约式社会转型时期各种问题爆发的一个表面“症候”,过去在家族式社会中,可以通过熟人担保和人品信任进行证明的,现在要通过书面证明来背书。
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减少“奇葩证明”所做的努力中,我们还缺乏一个完善的、可溯源的基础信用信息库,保证每个人从出生起所产生信息的完整性,来为自己的社会行为做“担保”,从而与外界建立一种信任关系。因此,必须建立完整完善的居民信用体系,来强化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为根治“奇葩证明”奠定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