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或公务员有失信记录将被限制评优评先进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次数: 浏览

  “若是有了失信记录,别说评奖评优了,有可能你想考个公务员,也会因为‘黑’记录而被挡在门外。”广西在公务员诚信建设方面将加快建立“红黑名单”的步伐,对守信者、失信者实行差别化对待。政府部门带头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列入“应查必查”项,这些信息会被应用表彰评优、人事考试、干部选拔任职以及出国旅游,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方面。

  为了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广西将加快建立个人信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根据《广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府把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公务员信用意识。全区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的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各类荣誉的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实施方案》指出,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等平台进行公示,以便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确保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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