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信用办出台《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大对宿迁市范围内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力度。
《方案》指出,由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金融、法院、公安、工商等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国家下发、经省信用办牵头复核的涉金融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按照四类标准进行进一步核查,经核实或认定的涉金融严重失信信息,将记入“宿迁市联动奖惩系统”。
在推动治理方面,宿迁市将通过信用行为预警告知整改、组织信用承诺、开展信用修复等主要措施,引导涉金融失信企业进一步强化信用意识。同时,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企业,相关部门将协同对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招标投标、政策支持、债券融资、评先、认证许可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向社会公示,以此进一步规范宿迁市金融秩序,净化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