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完善政府守信践诺体制机制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务失信惩戒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