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劳务合同纠纷,王某将被告周某起诉至法院,周某被判决后,仍不还款。甚至被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周某还是拒不还钱,就只好在拘留所过年了。
去年3月份,王某因为劳务合同纠纷将周某起诉到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偿还原告王某工资12500元,自2017年4月起每月偿还1000元,剩余款项于2017年9月前结清。调解书生效后,周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还款,于是王某来到牧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李涛收案后,立即联系周某,为他详细解释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但是周某仍表示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周某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周某在拘留所里度过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