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早晨5点,大多数居民还在熟睡,而岳西县法院执行局6名执行干警已踏上异地执行之路。
被执行人杨某在岳西县法院涉案四起,标的较大,其中三件为涉民生案件,且被执行人依仗身处异地,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知悉情况后,岳西县法院对上述四起案件高度重视,为了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履行义务,执行局长芮泽青制定了不打草惊蛇、严格保密、迅速出击的行动方案。
执行干警一行六人到达被执行人杨某居住地霍山县后,各司其职,经过精心布控、摸查走访,在霍山县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在被执行人家中截住杨某。通过在当地查询被执行人杨某银行流水账单,以及到与其有合作关系的某公司调查取证,确定杨某是典型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后,当日即对杨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同时,查封扣押了杨某小型机动车一部。
翌日,杨某家属闻讯赶到岳西法院执行局,起初抱着“讨价还价”的态度与执行法官“谈人情”、“讲价格”,但在法律利器的强大威慑下,经执行法官详细介绍杨某涉案情况以及严重后果后,杨某家人明白了事情发展的严重性,深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当场即替杨某还款十五万元。
至此,上述四起案件其中三起涉民生案件顺利得到执结,剩下一起案件在有扣押车辆作为保障的前提下正在有条不紊的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