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长沙已纳入“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首批试点城市。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我们已经接到了《通知》,目前仍处在跟法院的对接阶段。现在很多执行案涉及到不动产登记时,法院办案人员必须到我们的窗口来办理。‘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一旦落地,很多的操作都能在系统上远程进行。”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将简化流程、极大地提高效率。
“《通知》落地实施后,失信被执行人不但卖不了房,也无法通过各种途径购买房产,将形成震慑作用。一旦数字法院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能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将给办案带来极大的便利。”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祥猛介绍,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又一创举,将助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